海關總署183號令公布新修海關保護條例實施辦法
發布時間:2013-01-05 編輯:國知網訊 來源:國知網訊
國知網訊 日前,海關總署發布第183號令,公布了修改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〈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〉的實施辦法》。該實施辦法已于2009年2月17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,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。
該實施辦法分為總則、知識產權備案、依申請扣留、依職權調查處理、貨物處置和費用和附則,共6章43條。該實施辦法明確,海關將參照本辦法對世界博覽會標志實施保護。
據了解,2004年5月25日海關總署令第114號公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〈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〉的實施辦法》同時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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